木瓜呱呱呱

只闻其声,不见其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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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恋曲

寒不给我人设我只好xjb舞第三弹。

他人眼中的臻阔。

林少爷X洪先生

其实打tag我都有点不好意思……这篇本尊出场太少了,还几乎全是侧面描写。我数了一下阔阔差不多最后四分之一才出现,就,如果不合适我把tag拿掉好了……

警告:原创角色第三人称视角/私设/真人梗/臻阔戏份很少



1995

她出生赶上了大年初五,那年金融风暴未至,满街商家铺面挤作堆,都选这天开门作贾。灯市从白天办到晚上,有请来的龙狮会在大街上摆开架势,锣鼓震天,龙腾狮跃,烁金流彩,煞是好看。

林氏掌门人长子这一年正式接班,除了资助灯会与请龙狮会造声势,更亲自上街派利是,身边携太太与诸子,皆穿着华贵,给簇拥在一众保镖与闪耀灯火中间,从电视台的镜头里远远望过去神仙似的。

尤其是幺子,不到三岁,出来时还被妈妈抱在怀里,厚厚冬装裹成个小团子,露出来一张粉雕玉琢的小脸,过一会自己要下到地面站着,背脊挺得直,眼神颇灵动。

她妈妈在电视前面叹气,吃一口她爸爸刚煎出来的萝卜糕配好容易从街上买回来的桂林辣椒酱,说:林少还是那么靓。

她爸爸刚洗完手从厨房出来,说话没个好气:人家现在是林董事长了。

她妈妈挺着大肚子撇嘴,吃完萝卜糕将嘴抹净,正要说话,突然腹内剧痛,吓得她爸爸一屁股从椅子滑到地上,又连滚带爬去拿装到一半的行李,那边她婆婆打电话叫车,好不容易叫来一辆,司机慌不择路开进了灯市,给堵得进退不得,她妈妈又一径地叫痛,正途穷时忽然有人来敲车窗,原来是林太太见到这辆车觉得奇怪,叫人来问,当下派出人手将她妈妈扶到自家车上,由林氏的司机一路送到私家医院。


2000

这都是她爸爸给她讲的。

她好奇:私家医院是什么样子?

她妈妈打断她爸爸一串好高好大墙好白暖气好舒适护士小姐好漂亮的废话,说:不记得。

她妈妈说:痛得什么都不记得啦,就记得把你生出来,我觉得好痛哦终于生完了,就睡着了。

她爸爸幸灾乐祸:你亏了你,林总有来看望你,错过咯。

她妈妈:不管了,玉皇大帝来看我都不管了。

又说:真的啊?

语气像是颇遗憾,其实这戏码每次她爸妈忆当年就要演一遍,她才五岁,就看腻了。

第二天全家去海洋公园玩,她被别人背包上一个蠢蠢章鱼样子的挂饰吸引,一手举着甜筒在舔,另一手不知几时从她爸爸裤腿上松开,跟着那个章鱼一起走出去。

不知道走了多远了,背包上挂着章鱼的人骤停,她差点撞上去,这才醒悟自己和爸妈失散了,甜筒也给一撞撞得翻滚着落地,乳白色与粉红色的两球吧唧一声碾平在铺地上,边缘化掉的地方溶在一起,流出来一摊颜色奇怪的液体。

她抽了两下鼻子,湿黏黏的小手握紧裙子,忍不住就要哭。

突然有个声音说:别哭啦。

说着递过来装两个球的甜筒,一个浅绿色,一个深绿色。

她不喜欢薄荷,也不喜欢抹茶啊。

旁边的声音问:你不喜欢啊?

她松开裙子,接过甜筒攥在手里,说:没有。

旁边的人比她高一头还多,为了跟她说话微微弯着腰,穿白衬衫配背带裤,又打了一个领结,但是一点不奇怪,究其原因,可能是脸长得好看。

她也不知道还有什么别的词语可以形容,她只知道这个男生长得好好看。

那男生等她装模作样咬了两口甜筒才问:你迷路了?

听这话,她才又想起来自己的处境,本来悬在眼眶里忘了的眼泪又要滴下来。

男生说:别哭啦。

男生说:走,我带你去找爸爸妈妈。

说着牵起她的手,还好她都拿右手握甜筒,左手是很干净的。男生一牵住他,左右两边就冒出来两个很高很壮穿黑西装的人,将他们夹在中间。

男生牵着她去找到一位保安:你好。

两个很高很壮穿黑西装的人背着手站在一边。

男生一笑,露出来两个虎牙,一边一个,白白尖尖亮亮:姐姐好靓,好远就看到你。

又说:这位小妹妹和她的爸爸妈妈走散了,姐姐能帮帮她吗?

被他找到的保安一扫紧张,还有点脸红,蹲下身,开始亲切地问她一些问题。

男生则是松开她的手,仍然微微欠身同她说话:那我走了。

她被松开的那只手攥紧裙子,不说话。

男生:别怕,姐姐会帮你找到爸爸妈妈的。

男生:听姐姐的话,不要哭哦。

说着对她和保安拜拜。

她也挥手拜拜,然后立刻舔了有点混在一起的薄荷和抹茶甜筒一口,假装自己没有好失落。


2005

她自己都不知道,那天舔着甜筒被她妈妈一把抱住,还是保安姐姐告诉她妈妈:是林家少爷把她送过来的。

她妈妈呀一声,没来得及说什么,她爸爸气喘吁吁跑过来:找到了?

她妈妈是在海洋公园里才没当场打得她爸爸满头包。

到她爸爸赔罪请吃大餐,她妈妈才想起来说这一句:真是有缘啊。

她不太懂,但偷偷地把这句话记了下来。

小四,报社举办征文比赛,她一眼看到征文启事里写的林氏两个字,心底偷偷存了一份期待。

下月老师通知她,她的作文拿了一等奖,要去报社举办的颁奖礼领奖。

她当然欢欣雀跃,立刻又想到,问:那,会有嘉宾吗?

老师也不清楚,说:也许会有吧。

她回家告诉爸爸妈妈,故意最后才说:报社邀请我去颁奖礼上领奖。

她妈妈好浮夸地尖叫了一下,说:颁奖礼?会不会很隆重?这征文比赛林氏有赞助,会来参加吗?

抓住她的手就要去逛街:那我也要买条新的裙子才行。

她爸爸说风凉话:穿给谁看?

她妈妈叉腰:那你不要看。

她爸爸只能让步:我看,我好想看。

她穿着新买的礼服群去领奖,爸爸妈妈在台下偷偷给她比手势,赞她好靓。前面的奖项都是报社老板颁的,到她这一栏,是压轴,老板退开,司仪扯起话筒,朗声道:让我们有请特别颁奖嘉宾——

男孩子着一整套西装,配领结,叠得很好的方巾妥帖露出一角,缓步走上台来。

她一下子没法想别的了。

玉树临风,丰神俊朗,朗眉星目。

她读了好多书,学到好多词,这时候在心里翻遍,只能堪堪捡出这几个,其他全乱成一团。

她都不记得自己怎么上台去的,有没有迈一条腿又伸了同一只手臂,站在了哪个位置。一等奖有数人,及她,男孩子从礼仪小姐手中托班里捧起水晶做的奖杯,透明闪烁的一块,放在她的手上,指尖正好抵着她的名字。她还想得起来要接,也握住奖杯,手指与男孩子的手指在奖杯背面碰到一起,只一瞬,好烫。

男孩子:恭喜。

她讷讷道谢。

其实短短一个词,已经幻梦一样缓缓落进她心里。

而幻梦转瞬即逝,男孩子步向下一个获奖者。

夜晚在家,她偷偷把奖杯带进被子,抱在怀里。

一夜无梦,她还是笑的。

第二天她爸爸来邀功,剥开冲印店的袋子,抽出照片给她看:怎么样,是不是拍得很好?

拍的是两个人共同举起奖杯的那一幕。

那一幕该多好啊,偏偏照片上的她看起来怪怪的,妈妈给化的妆太浓,灯光照得她的脸好奇怪,笑容很僵硬,另一个人却还是很好看,叫她一看就觉得甜甜的。

于是更生气了,故意把照片掷在桌子上。

她爸爸莫名其妙,正好她妈妈进来,不晓得前因,从桌上捡起照片就夸:好靓。好像金童玉女。

她妈妈说:你小时候在海洋公园走失,是他带你找保安的。

她妈妈说:真的是有缘啊。

她想自己记得。

又想,有缘吗?那,会再见到他吗?


2010

见到是见到了。

不是亲眼见。报纸上,杂志里。这位排行最末的林家少爷渐渐长大,也就渐渐显出来不像他几个哥哥,既没有帮扶家业的志,也没有刻苦治学的心,还不够年纪考车牌就给警察抓到好几次飙车。

豪门丑闻最搏人眼球,这几桩不够劲爆,隔三差五也被做成个专题嘲笑一番。

好像他多荒唐一样。

她既这么想,翻着家里订的报纸又不得不想,看起来真的好荒唐。

又想这些报纸杂志怎么尽会写人不是的地方。

林家的小少爷上了大学,不再开他父亲或大哥的车去飙,改自己买跑车,飙城外山道。记者仿佛住在了半山腰,今天写他添置哪一辆限量豪车,明天写他车上载过哪些莺莺燕燕,带过哪些人去夜蒲。

明明他考上的是名校,还是很难申请的专业,这些记者怎么不写呢?

班级电脑课,几个女同学聚在一起开小差,反正老师睁只眼闭只眼。她瞥过去,一眼认出屏幕上播放的是上月电视新闻的片段,林氏包下城中最豪华的一间酒楼庆祝幺子成年,主角却只待得半程,就在山道上给等着看好戏的媒体逮个正着。

夜很黑,路灯惨白,闪光灯烁成一片,跑车轰鸣由远至近,镜头不怕死般堵上去,又被车子甩尾逼退。他自车上下来,头发乱掉了,穿一件最最普通的卫衣和破了洞的牛仔裤,睨过人群,仿佛不是正被无数人目光挑拣,而是上位者来接见他熙熙攘攘的臣民。

他的一边耳朵有个新打不久的耳洞,戴了一枚耳钉,他偏头,耳钉便在路灯与闪光灯中烁了一下。

下一秒,他的虎牙也烁了一下,冷冽面孔融化开,变作一个洒脱的笑。

人群哗然。总有女孩子在山道上等他,盼能坐进他的副驾驶座,此时纷纷尖叫起来,兼以看热闹的人与其他飙车族的鼓掌与口哨。

他又比出一根手指,贴在唇上,摄影机收不到他的声音,却能隔着屏幕听到一样,低低地:嘘——

几个女同学彼此抓住手发出小小的叫声。

她收回目光,敲下键盘,第一个把作业提交到教学系统,向老师打过招呼之后便提前离开电脑室。

她生气了。

那日后媒体改了口风,说林氏这位少爷真是多金多情,又型又靓,城中少女个个爱他,然后开始细数他的情史。

说他只知道飙车勾女的是这些人,说他浪荡不羁好迷人的也是他们。而这都是他们给他安上的一个样子,他到底是什么样的人,这些媒体在乎吗?

又隔一日,她在班级门口被人拦下来。

正值午休,四周有许多人。对方是与她一同参加了文学社的别班男生,没有怎么说过话,被一群同样是别班的男生簇拥在中间,讷讷好久,旁边的男生一个个挤眉弄眼。

她有不好的预感,想躲开,那男生一步冲上来,抓住她的手,大声说:我喜欢你!

周围一下子炸了,所有人都在起哄,她班级里的同学要么从门口探出头,要么贴在窗玻璃上。她只想化成小小的一点点谁都看不见,心里的一股热烫冲到眼睛,她转身甩开男生的手冲进教室,拎起书包再冲出来。

她翘课了,生平第一次。等上了地铁她才软下来,方觉得愤懑又难看,将书包抱在胸前,头埋得低低的,拼命地不掉眼泪。

她坐了很久,坐到郊野公园,走在往山顶的台阶上,时不时和散步的人擦肩而过。她看过一部很闷的电影,里面有个女人,也是在公园里,走了很久,很久很久,直到坐在长椅上,才终于哭了起来。

等她终于走到山顶已经不想哭了,皮鞋磨得脚很疼,又很渴,出了很多汗,很累。

而她呆呆地坐着,不知怎么想到他,又想起这里离他爱去飙车的地方不远,她可以去看。

犹豫着,犹豫着,犹豫到太阳落了山,最后还是决定不去。路灯还没有亮起来,天色却已经暗了,白天看起来可人的树木到了晚上成了重重幢幢的影,她方觉自己是一个人,不由地抱紧了书包。

下山路上,迎面走过来两个年轻男人。

两人经过她身边时吹了个口哨,她怕得想往山下跑,其中一个染黄头发的绕到她面前来,说:小妹妹好索,要不要一起去游乐园玩啊?

说着伸手碰她的手臂,她往后躲,一下子被后面那个人抓住腰。

她又怕又恶心,想叫却叫不出口,而且这里没有人,呼救给谁听?谁会来救她?

有个人说:你们做什么?

她的呼吸一下子停下来。

他从树影间跳出来,头发乱糟糟的,机车皮衣与牛仔裤皮靴也乱糟糟的,很不耐烦的样子,手指上带着一个银色的戒指,在身上拍一拍,捡掉一片树叶。

然后不慌不忙走过来,他很高,比那两个人高出一头,体格过人,走到他们旁边,下巴朝这里点一点:松手。

那个黄毛还没来得及说话,被他抓住领子掼在地上,顺着山道往下滚了几步。

另一个松开她冲过去,给轻松避过,背上挨了一脚,与同伴滚作一团。

他朝那边大声喊:不送!

两人连滚带爬往山下跑了。

她想要笑,刚刚没来得及亦没处诉的害怕与委屈都涌了上来,化作泪在她眼睛里一滚,往下落。

他转头看到她,叹口气:别哭啦。

他在身上摸来摸去,摸了半天没摸出个什么,只好哄她:别哭啦,我请你吃雪糕好不好?

她吸一下鼻子,自己先脸红。

幸好他以为自己是哭了才脸红的。

他与她一起往半山处的便利店走。路灯已经亮起来,沿着山道连缀交织成一片,树影给映亮一点点,变得模糊又可爱,间或穿插蝉鸣,山脚下的满城灯火则随着他们的脚步盘旋,如同一片幕布将他们托起。

她就像走在云里,每一步轻轻的,软软的,心里有一只小鸟,扑棱扑楞翅膀。

他比她高很多,却为了配合她走得很慢。

她忍不住要像心里的小鸟一样蹦跳起来。

不知什么时候就走到了便利店,他们一起进去,她假装挑选口味,其实一直在偷偷瞄他。便利店的灯光更亮,照出来他的轮廓更清晰,眉毛,眼睛,下颚,唇角,嘴唇上有一点点,一点点刚冒出来胡茬。

她都不敢大声呼吸,故作镇定,对店员说:我要一球薄荷,一球抹茶。

店员:对不起,抹茶卖空了。

她失落了一下,立刻说:那我要两球薄荷。

他掏钱结账,顺便拿了一听冰好的啤酒。

他十八岁了,成年了。

她又失落了一下。

走出便利店,他跳到停自行车用的金属围栏上坐下,打开啤酒喝起来,顺便冲她挥挥手。

她兀自迈不开脚。

他看她,咽下去一口啤酒,说:化了。

她还没搞懂他在说什么,他伸出那只戴戒指的手指指她:要化了。

用纸杯装的绿色雪糕正融化开,在杯底积了薄薄一层。

她赶紧拿小匙子刮下一口,塞进嘴里。

其实她还是不喜欢薄荷和抹茶。谁会喜欢薄荷味的雪糕呢?像在吃牙膏一样。

他问:不喜欢啊?

她赶紧摇摇头。

没有话说了,她还是不肯走。

他说:你是不是害怕?

她好慌,不想说是,又不敢说不是。

他从围栏上跳下来:走,我送你。

他真的送她去地铁站,应该有一段路程,她却觉得眨眼就到了,雪糕只来得及吃掉一个球,另一个球化掉了一半。他好像心不在焉,一直在想什么,啤酒拿在手里没有喝,而她偷偷看他,薄荷味的雪糕像牙膏吗?她不记得了,只记得是甜的。

到了地铁站,他停在外面,她停在他身边。

见她还不走,他晃一晃手里已经不冰的啤酒,递给她:喝吗?

她觉得那就像是什么,是梅菲斯托,是潘多拉的盒子。

她的手真的几乎要抬起来。

而他把啤酒换到戴了戒指的那只手,拿这只手敲了她的头一下,又揉她头发:未成年喝什么酒。

按住她的脑袋,好大的手掌引着她转过身,将她往前推一步:好了,未成年该回家了。

她不好意思叫他看见自己涨红的脸,紧走几步进地铁站,又忍不住回头,见他还在那里,一手插袋,一手握着啤酒,竖起来三只空余的指头,朝她挥挥手。

她落进地铁车厢,薄荷雪糕彻底化成水在碗底荡来荡去,心里的小鸟由一只化作一百只,一百只化作一万只,漫天飞舞,为她唱歌。


2015

第二天起床发现妈妈把雪糕碗丢掉了,她发了好大脾气,又说不出来为什么,被爸妈联合起来一顿数落。

到学校,文学社这一天有活动,那个对她告白的男生很不好意思地走过来道歉,说来说去只得一句对不起。

她:你打赌输了?

男生的脸通红,好半天都才应了一声:嗯。

她:你是不是喜欢我啊?

男生给噎住了,答不上来,不敢说是,又不想说不是。

她其实已经不生气了,说:我有喜欢的人了。

然后抱着书走开,在书后面偷偷笑起来。

也许是看了太多书和报纸,她考了新闻系,又去报社实习。带她的简小姐作风潇洒,对她很好,在茶水间塞给她一封邀请函,上面有林氏的标识。

简小姐:记得穿得体一些。

她早就不是小女孩了,会画职业妆,能踩2.8英寸的高跟鞋。

——拿着信封躲进卫生间里,确定四下无人,将信封捧在怀里,踩着2.8英寸蹦了五分钟。

他要回来了。

那一年,他送她去地铁站后不久,即被送去了国外的大学念书。而他的新闻仍常常见报,旷课,飙车,夜蒲,和老外起冲突在酒吧打架。他给这些文章捏成一个奇怪形象,一面是最靓阔少,大众情人,一面是长不大扶不起,空有一副好皮囊的放浪纨绔罢了。

而他是他。那一年末,他退学加入车队,媒体一面倒唱衰,从他的车技分析到车队前景,有好事的访遍林氏上下,官方口径只有一句私人事不评价,而记者不知道从哪里挖出来那么多匿名爆料,煽风写成豪门内斗序章。

好一点的,评价他有金无脑,拿赛事当游戏,只怕要撞得满头包。

哪一个不是等着看他笑话。

他参加三年比赛,拿了三年冠军。

媒体随他天南海北四处飞,她也因此能够见到他的变化,身高更高,体格更壮,脸上的稚气退去,更显英挺,多少少女每晚入睡只为梦见他。

他的行事作风也改了,全情投入到赛车中,不再夜蒲,不再有诸多风流事,媒体跟足四年,拍到他身边除了领航员,就只有车队别的人或者赛事的工作人员,生活过得简朴规律。媒体咬牙切齿地酸他用太多报废了,受过伤不行了,又不得不称赞一句洗心革面浪子回头天纵英才最是难得。

她偷笑,哪有什么浪子回头,他本来就是这样的人。

想起简小姐要她穿得体一些,将工作做完,借口找素材偷偷溜出去逛商场,看哪一件都有得搭,又哪一件都不满意。

他自加入车队便跟随车队行程,偶尔返家都是低调来去,这次借林氏办庆功宴的东风,是他出国后第一次回城公开亮相。

她没有挑到一件好的,回家把衣橱打开,通通拿出来搭配过一遍,又一一挂回去,晚上一个人蒙在被子里偷笑。

她想他会不会记得她呢?

不会吧。叫她自己看都认不出五年前那个是自己。

又想他们真的满有缘的。

庆功宴当日,天公不作美,下了淅淅沥沥的小雨,工薪族没有豪车接送,实习生更没有,只好举着一把黑乎乎的大伞又另披件雨衣,简小姐怜悯看她一眼,替她调整雨衣,把妈妈支援才舍得买下来的裙装再遮严一点。

但是她一点都不沮丧,她看见他了。

穿着西装——他好久没有穿过西装了,来来去去总是赛车服和那么几身休闲装,偶尔才穿得正式一点,也比不上今天这一身衬出来他的贵气,站在人群里,高出旁人一截,芝兰玉树,立于阶庭。

时不时低头一眼手表,眉头微微蹙起,像被春风吹皱的,又舒展开,如春风化雨,雨落春池,点点涟漪,是她心波,索索雨声,正好掩住她的心跳。

简小姐拍她一下:傻笑什么,进去了。

她慌忙收拾,随简小姐进到室内。

庆功宴开始,前面是照例的过场,他很低调,全程不发一语。晚宴办成自助式,与会者各自走动,他自然而然被围住,简小姐一马当先,而她没来得及挤过去,被挡在里三层外三层的媒体墙最外面。

主家有礼,媒体不敢太放肆,自动留出一片空地。他站在最中间,挺拔背脊,双手背在身后,正听人说话。

她给挤着,从这个刁钻角度看不到他的脸,他在笑。

她看不到。他在笑。是一些肌肉牵动,是一些光影,是直觉。

因他在笑,目光微微垂着,落在他身侧的人身上。那人被前面的一架摄影机挡住了。他在笑,除了他之外的都不存在,化作斑斓背景与嘈杂声音,而他身侧的人存在,因为他的目光落在了那人的身上。他们两个人便一起存在。

她轻轻地,浅浅地,呼出一口气,心从一个很高很高的地方倏地落下来。

她失恋了。

没有证据。她知道。失恋了。

她整晚魂不守舍,简小姐让她先回去,她躲在被子里哭足一夜,哭到第二天天明。

是不是很幼稚?

第二天她休假,没有去报社,也没有去学校,在家里看电视,一整天无精打采不说话。她妈妈在旁边打毛线。电视上播到昨日林氏庆功宴,正好是她看到的那一幕,人群里,他微微侧着身。

她的眼泪夺眶而出。

她妈妈给吓了一跳,把毛线扔了,过来抓住她的手:怎么了?

她摇头,干脆哇地哭出来。什么有缘啊,假的!

她妈妈搂住她,顺她的背,说:没事了,没事了。

她正觉得暖心,她妈妈忽然说:林先生还是那么帅。

画面上是他的父亲。

她哭声都给噎回去,要翻白眼,偏偏她爸爸不平:他那么帅,当年怎么没来追你啊?

她妈妈是一定要回嘴的:是啊,是他的损失。他要是追我我一定嫁给他。

她爸爸叹气:可惜了。

她妈妈:可惜什么?你是不是又去盛了一碗糖水?放下!跟你讲你血糖高不能吃太甜的。

她不理这对夫妻,转头看电视,眼泪还挂在下巴上。镜头扫到站在他身侧的人,是他车队的队友,他的领航员,姓洪。

她常年关注他的消息,对他的领航员多少知道一点,只记得是个低调的人,没忍住去搜索了一下,果然没什么信息,仅有的几条新闻都集中在赛车领域。

她当然可以假装自己搞错了,他们之间没什么。但她知道不是。

她没有对任何人说些什么,当作这是一个秘密。他们的。她的。

没几日,他在分站夺冠后与洪姓领航员拥吻。媒体大为兴奋:赛场强吻队友,某某某现场出柜。副标题:速度与基情。

引发一番骚动,但马上有人贴出国外新闻证明赛事激烈,拿到好名次后接吻庆祝很普通。

再几日,他真的出柜了。

简短一则网络文章,让那一天全城做媒体的都加班。各种劲爆标题争奇斗艳,他的过去被重新翻出来,本来已经叫掰碎了揉烂了写过,这一次有了新灵感,要从中穿凿附会出一些线索出来。洪姓领航员的过去也被翻出来。霎时间铺天盖地是这条消息。她在报社熬夜,去茶水间冲咖啡时听到几个女职员聚在一起讨论这件事,说话最狠的骂那位洪先生是狐狸精。

她实习的地方是报社,新媒体跑得更快,打开手机刷一刷,比狐狸精更难听的多得是。

说满城风雨不为过,说愁云惨雾不为过,报社拟的标题:全城失恋。听说自杀专线拨打率暴涨200%,都是打去哭诉这件事的,逼得专线发声,呼吁市民不要占用公共资源。深夜电台已经在播,好几个女性打过去,男性也有,要么是哭,要么是骂,电台消音都来不及,好几次只能把电话掐断,DJ不敢乱作评论,只好说公众人物一举一动必然激起公众反应,希望大家保持理性。

她偷偷登陆社交账号看一眼,果然满屏谩骂,也有人酸,说基佬出柜而已,值得好像天塌了一样吗?就没有更值得讨论的事吗?这些人是疯了吗?下面有人回复:你根本不懂我们的心情!!!!!!!!!!

其实她懂。

她都懂。她也不喜欢洪先生——很平常吧?

可是她不认为洪先生真的做错了什么。

有谁做错了什么吗?

她的心里乱糟糟的,事情也做得乱,好不容易把工作完成,送去打版,她坐在座位上发呆,被简小姐拽起来:走,喝酒去。

她想喝酒也好。

却没想到简小姐喝了没两杯,说:我失恋了。

她吓一跳。简小姐有个交往很久的男性朋友,又说不是男朋友,搞不清做派的。这样也算作失恋吗?

简小姐笑:我是说林少爷。

她一楞。简小姐说:我超级迷他,迷到不想交男朋友。

又说:怎么样,看不出来吧?

她摇头。真的看不出来,她以为简小姐是那种,不会叫任何东西束缚住的人。

简小姐说:我以前经常去城外山道等他。

简小姐说:他十八岁生日那天我也去了,不是有新闻影像吗,我在那里面的。

简小姐说:是不是很傻,但是我很开心。

简小姐说:现在想起来也是开心的。

简小姐又陆陆续续说了很多,两个人的酒杯空了又满,好多次,她真的熬不住,简小姐推她一下:好了你回去吧,我另外叫人来。

简小姐千杯不醉的。

第二天她宿醉去报社,见到宿醉的同事还不少。简小姐倒是还精神奕奕,写了一篇稿,是针对林氏今天作出的回应:私人事务,不评价。

简小姐写完一稿,请她去喝饮料,说:谢谢你昨天陪我喝酒。

她说:你喝到几点啊?

简小姐知道她不介意,这里又是吸烟区,点燃一支烟,捏碎爆珠,吸了一口,说:喝到不省人事,被扛回家的。

看来是叫了那位男性朋友来接替她,毕竟回回来接替的都是那位。

简小姐说:我求婚了。

她吓得差点把饮料喷出来:求婚!?

简小姐:我醉了嘛,就跟他说,反正不能和林少爷结婚,那干脆和他结婚。

她呆呆的:真的啊?

简小姐:真的啊。

简小姐:我拿易拉罐的拉环求的。

她:那……

简小姐:他说他要考虑一下。

考虑一下,不就是拒绝的意思吗?

可是谁看到醉鬼拿易拉罐拉环求婚都不会答应吧?

简小姐:我想过的,要是结婚呢,我就辞职。

她又吓到了,简小姐一直是她心里最模板的职业女性。

简小姐:报社的工作是很有趣,可是做报纸呢,就像做菜,有时候是技术工种,我要卖这盘菜给客人,就要把它炒得好吃,可能我自己不喜欢这盘菜,但是客人点了我就要做。

简小姐:做菜做到自己不喜欢,是没有一点点乐趣的。

简小姐:我还是喜欢做自己觉得好吃的东西。再说我也想多花点时间陪小朋友,起码要生两个。

她还没来得及再吓到,忽然底下传来一阵喧闹声。简小姐拉开窗户,见到对面大楼上不知道什么时候挂了三道条幅,一道上面有一个字,横着排过来,分别是:我、愿、意。

简小姐的那位男性朋友手捧一束花,站在楼下,仰着脖子对这里大喊:简小姐,我想好了!

简小姐的男朋友喊:我好喜欢你啊!

简小姐的男朋友喊:我愿意和你结婚,你还要不要和我结婚啊?

说着单膝下跪,身后一帮不知从哪里凑来的乐队,长得奇形怪状,打扮牛鬼蛇神,拿着不搭嘎的乐器,硬把人家一首好好的流行歌曲奏成爵士风,还十分的荒腔走板。

主唱拿着麦做陶醉状,声音传上来:I do, I do, I do, do do do do do do doo~

街上行人纷纷掏出手机拍摄,同事们更是不堪落后,一个个摄像头对准过来。简小姐全不在意,倚在窗台上,手笼起来放到嘴边,笑着,朝楼下喊:好啊!

她也拿出手机拍,边拍边在心里忿忿:也不全都是糟糕的事嘛。


2020

那天他们又去喝酒,简小姐很容易就喝醉,抓住来掺人的男朋友——未婚夫,说:你喜不喜欢我?

未婚夫很好脾气:我最喜欢你。

简小姐咯咯傻笑,说:但我最喜欢的不是你。

又说:但是我最喜欢的那个要跟我结婚,我不一定会答应,因为他不会挂横幅,不会找乐队在我工作的报社楼下唱歌,不会因为一个拉环就要跟我结婚。结婚一定要跟你才可以。

未婚夫从怀里也掏出一个拉环,霸气地给简小姐戴在中指上。

边说:你说的啊!

她赶紧走了,不能妨碍别人谈恋爱。

她毕业后求职又进了那间报社,简小姐已经离职了,生了第一个小孩。她明白了简小姐当年的做菜说是什么意思,经常与主编起冲突,认为文章不应该做那些导向。

主编只管说:有本事你自己做到主编,爱写什么都行。

她真的做到了,不过不是主编,而是跳槽到杂志社去做主笔。杂志是一个文创团体办的,试发行几期后成功拉到赞助,渐渐也做大了。

至于风波,其实没有消退,只不过不再那么激烈。媒体拿来写的频率大概是一个月一次,杂志也做过专题,把这件事放在数十年间的时间框架下横纵比较,邀来一群各界人士写文章。

她也写了一篇,别人都做讨论,她便去采访简小姐,还有其他一些人,标题取得有趣,借了歌名,叫做失恋阵线联盟。

他再没有回来过。媒体写他与家族决裂,而林氏也一径保持沉默。数年以来,他只发声过一次,那次是媒体在私人时间跟车跟到差点出车祸,被跟的是洪先生,从车上下来,把相机和摄影机全砸了。

第二天他出来回应,只得短短一句,冷冷淡淡:请媒体不要打搅我与洪先生的生活。

而媒体变本加厉,却从他们身上挖不出什么,还被车队告上法庭。官司拖了很久,中间他丢掉连冠,媒体冷嘲热讽,却再激不起什么热度。最后车队胜诉,她听说这里面有林氏推波助澜。

又是五年,他回来了。

和洪先生一起。听说这次他们有意向与媒体合作,她鼓足勇气去约采访,没想到最后约到的只有她。

那一天她带着摄影师去酒店茶餐厅等,中途接到老同学电话,聊了一会,对方说:我要结婚了。

她:恭喜!终于。

对方不乐意:讲得像我很拖拉一样。

她揶揄:你不拖拉吗?旁边的人看着都急死了。下次讲给大家听听看,当年你跟我告白的时候……

对方告饶:好了求别讲,她听见又要吃飞醋。

说是这么说,语气倒很甜蜜。

天气不好,航班晚点了一些。受访人匆匆赶来,她笑着用普通话打招呼,又请他落座。他坐进一张大沙发椅里,显然有些紧张。

她先不拿录音笔出来,也叫摄影师不要按相机,随意聊天道:这次二位回来,全城媒体都想约你们做访谈,不知道为什么单独选中我呢?

对面人往她身后睨一眼,说:是他挑的。别人都约的是他或者我们两个一起,只有你是单独约我。

又说:我看过你写的文章,我很喜欢。

洪先生长相显小,虽然有点局促,说话很真诚。

她微微笑:谢谢,能得到这样的评价是我的荣幸。

接着聊起来,她本来也没有准备什么太刁钻的问题,不过琐事,童年,家人,成为领航员的经过,不知怎么聊到意式雪糕,她问洪先生最喜欢哪个口味。

洪先生抿嘴思索,脸不自觉鼓起来。有个声音自她身后提醒:热情果。

洪先生:对,热情果。

又不好意思:我只在国外吃过,记的是外文名字。

她笑。

洪先生比较放松了,问她:那你呢?

她答:薄荷和抹茶。小时候不懂这两个味道,虽然吃,不觉得好吃,长大后慢慢喜欢上了。

她说的是真话。洪先生听得很认真。

谈话进行得顺利,照片却很难拍好,洪先生放松下来其实个性很活泼,面对镜头却总是不自觉地紧张,怎么拍都是僵硬的。

她背后的人轻轻地笑起来。

洪先生怒瞪过去,凶巴巴:笑什么?

林家少爷离乡多年,口音都有点变了,怕不是被洪先生带着跑偏了:洪哥,你这不行啊洪哥。

洪先生:男人怎么能说不行?

她偷偷给摄影师打手势。

摄影师与她合作过多次,很有默契,当下将镜头调转过去,趁洪先生不注意拍下他昂起头与林家少爷说话的侧面。

洪先生正说道:不是你要我来的吗?

林家少爷居然唱歌:都是我的错~让你爱上我~

歌声也是有点惨,洪先生笑起来,摄影师趁机抓拍了几张特写。

到了后半段,洪先生不停往她身后瞄,她回头看一眼,正好抓到林家少爷对着腕上手表比划。

她:两位如果有安排今天就先到这里吧。

林家少爷:好啊。

洪先生翻老大一个白眼:你有点礼貌行不行?

她:没关系,今天本来就是先见一下面,做一些参考,那正式的采访我们再约时间。

洪先生站起来同她和摄影师握手,林家少爷也来握,握完了还硬要与洪先生再握一下。

她没忍住,发出噗嗤的笑声。

两个互相钳着对方手的人一起转头看她,她赶紧摆手:没什么。

其实她是在想,原来林家少爷谈起恋爱也是这样,好像她爸爸妈妈,也好像简小姐与未婚夫——现在是老公了。

在茶餐厅门外告别时洪先生问她为什么会单独约自己做采访。

她耍了个坏心眼,说:因为我自几年前就喜欢洪先生。

林家少爷看过来。

她大方摊一下手,说:不过我今天失恋啦。

洪先生给她闹得不好意思,被林家少爷一把牵住,撞撞肩膀:走了,那家店要排好久,面还限量供应两百份,去晚了排不到了。

一边还手舞足蹈:那家的面是全城最、好、的!

她站在原地看,时光流过去许多,他们当然也变了样貌,被磨去一些棱角,皮肤上开始有细小的皱纹。

他已经快三十岁了,这时候仿佛还是她记得的,十八岁的样子,眉目清朗,意气风发,每一寸都在发光一样,故意撞一撞洪先生,露出两颗虎牙,淘气又顽皮,看向身边的人,又两人一起看向她,挥挥手。

她也挥挥手。

雨仍未尽,细细的,如酥一般。他们并肩走进雨幕,被打湿一些肩膀。夜里凉风习习,吹散烦杂思绪,将他们的身形梳得挺拔又干净。路边灯光是有一些偏黄的颜色,把冷色的夜映得暖暖的,落在他们身上,勾出渐行渐远的二人。

她忽然觉得一切很美,雨很美,风很美,灯很美,夜很美,涤荡后的思绪很美,空落落又轻飘飘的感觉很美,而一切化在一起便是这一刻,是下一刻,是短短瞬间与地久天长,化进她此刻心境里,化成一首最温柔的歌。



-完-



我废话真的好多啊……

所以欢迎大家点进我首页的聊天po和不擅长聊天又很想要聊天的我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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